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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森林消防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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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1-03-15 14: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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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期间森林消防工作方案

清明节是缅怀逝者、悼念故人的传统节日。期间,由于上坟祭祀、踏青春游的人员剧增,是一年中最易发生森林火灾的时期,这时期的森林消防工作也是全年森林消防工作的重头戏。为此,镇政府决定将4月1日-4月8日确定为森林消防戒严期。现根据戒严期的要求,特制订清明节期间森林消防工作方案。
一、力量组织
1、镇、办事处主要领导负总责。
2、指导组、督查组、巡逻组要对各卡点和森林消防重要环节进行全过程督查,对管辖范围内的山体进行巡逻。
3、镇、办事处干部(除指导组、督查组、巡逻组和个别留守岗位外),都到卡点上参加现场管理。
4、驻村干部、村干部要做好本村的森林消防工作,主要包括:召开有关会议,传达上级有关指示精神,部署本村相关工作;发放有关宣传资料;签订有关责任书;落实本村痴呆人员监护人。
5、镇扑火队、各办事处、各村临时应急扑火队做好一切物资准备,随时待命。
6、值班人员负责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和电话记录工作。
二、宣传准备
  1、组织发动。挨家挨户发放《告全镇人民书》、张贴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消防工作的通告》,召开有关森林消防工作会议,部署具体工作。
2、资料准备。由镇统一准备有关宣传资料及相关物资,包括学生回签卡、告全镇人民书、横幅标语、服装、打火工具等。
3、面上宣传。由驻村干部、村干部发放各种宣传资料,并通过悬挂横幅标语、张贴通告、书写刷新岩体标语、播放高音喇叭、出动宣传车等营造宣传氛围。
三、现场管理
护林员、村干部、镇(办事处)干部在各卡点实行现场宣传和管理。对上山人员进行登记,并向他们讲明上山的注意事项,没收或暂扣上山的香烛、鞭炮、打火机等火种火源。
四、扑火力量安排
一旦发生火情、火灾,守卡人员、村扑火分队和当地部分村民作为第一梯队首先投入扑火,专业队、巡逻队、村干部、作为第二梯队随时应急。明火有失控危险的,紧急召集镇、办事处扑火分队作为第三梯队参加扑火,同时动员当地所有壮年村民参加扑火。明火2小时未得到控制的,紧急动用镇预备役部队,并向市森林防火专业队请求支援,镇预备役部队和市专业队作为第四梯队参加扑火。禁止动员未成年人、老年人和残疾病人参加扑火。同时,注意扑火安全,防止人员伤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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