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阅览教育百科制度职责

计算机系实训基地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者微信

    

计算机系实训基地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1、确保实训基地财产安全和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认真落实责任制,做好实验室的防火、安全保卫工作。
2、实验室管理人员、指导教师应经常注意安全教育及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带头遵守各项安全制度。
3、实验室管理人员及值班人员离开实验室时要检查实验室内机器是否关闭,空调、电扇、窗户、窗帘是否关好,房门是否锁好。
4、任何人不得随意带与实验无关的人员在实验室逗留。
5、按规定配备消防灭火器材,相关人员必须掌握消防常识及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6、发生人身及仪器设备安全事故,要及时上报,对有关责任人视情节轻重做出相应处理。造成损失的按有关规定赔偿,情节严重者要给予相应的校纪处理。对隐瞒事故不及时报告或扩大缩小事故责任真相的,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7、实验室房门钥匙一律一式两套,一套归学院保管,一套归分管人员保管。实验室管理人员应随时注意钥匙安全,未经计算机系领导批准,钥匙不得随意转交他人,一旦遗失,立即上报。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换门锁,私自配钥匙,若需增加钥匙必须经领导批准。
8、实验室内禁止吸烟,未经保卫处行文批准,严禁使用明火。
9、实验过程中,实验指导教师对实验设备安全负责,及时制止偷盗实验设备的行为,实验结束后应督促值日学生做好设备的安全检查工作。
10、遵守门卫有关进出大楼及节日安全保卫的有关规定。